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风建设,掌握学生学习状况,现就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
二、测评方式
连接校园网,进入上海公安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界面,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测评(具体操作另附)。
三、参加对象
承担本学期课程教学任务的授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教学系部组织授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
(二)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好测评技术和测评系统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考试中心)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