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训)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部门:
为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拓宽学生实战能力培养路径,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事项通知下:
一、项目申报
(一)开放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室。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在完成已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同时,均需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等资源设计相关项目面向全院本科学生开放。
(二)项目要求
1.开放实验(训)项目须是对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内容的延续和提高,包括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一般不得与学生专业教学计划内的实验项目或内容重复。
2.全院教师均可申请开设开放实验(训)项目,其中实验技术人员必须至少开设1项,且工作量饱满,鼓励其他人员开设,开放实验工作量据实计入教师年度工作量考核。
3.开放项目学时数一般为1或2学时,原则上不超过4学时,可多次开放。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16日12:00-4月17日16:00
2.申报路径:学院主页——信息平台——教学管理——实验室开放系统。多轮次开放的实验项目可根据需要随时登录实验室开放系统进行时间和场地预约,每次预约有效期为两周。
二、学生选修
(一)选修时间、地点及路径
1.选修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4月20日20:00
2.选修地点:图书馆301、实验楼408、实验楼411-413,全天开放,在不影响正常上课的情况下,学生可随时前往。
3.选修路径:申报路径:学院主页——学生信息平台——综合服务——实验室开放预约。
(二)选修要求
1.每个学生本学期至少修读一个开放实验项目,包括科技节已修读的开放实验项目。
2.已修读过的开放实验项目不得重复选修。
3.学生须按预约的时间、地点开展实验,无故缺席的,按旷课处理。
三、项目实施
各相关部门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按照开放实验项目实验时间具体组织实施教学,原则上教学时间应为4月21日-6月7日期间。
四、成果归档
各相关部门须于6月7日前完成开放实验项目教学,并于6月21日前做好结项(实验报告、论文等)和归档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教师可根据教学、科研、竞赛等需求,随时登录系统预约开展开放实验项目。
2.首轮统一选修结束后,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参加竞赛等需求随时登陆开放实验系统进行项目预约或实验(训)室场地预约。
3.各相关部门实验(训)室应及时完成申请审批,并按需求做好实验(训)室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