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清明节、劳动节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清明节、劳动节期间教学安排作如下调整:
一、4月5日(周五)课程平移至4月7日(周日)。
二、4月3日(周三)8-10节课平移至4月7日(周日)8-10节课。
三、5月2日(周四)课程平移至4月28日(周日)。
四、5月3日(周五)课程平移至5月11日(周六)。
五、4月30日(周二)8-10节课程平移至5月10日(周五)8-10节。
六、2022级本科网安复旦班和2022级第二专科大数据复旦课程按复旦时间上课。
教务处将于4月2日前完成课表调整,请相关教学部门做好师生(含外请、“双师型”高职称师资)的通知工作,请警保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