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上海公安学院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歌会暨第二届青年文化节开幕式的通知 ( 2019年04月28日 )
各部门:
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弘扬五四精神,强化共青团凝聚青年、引领青年的组织职能,进一步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学院决定举行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歌会暨第二届青年文化节开幕式,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29日(周一)下午14:00——15:30
二、活动地点:
浦东校区大礼堂
三、参加人员
(一)院领导、市局工会及局团委领导;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学院历任及现任教职工团干、学生辅导员;
(四)学院35岁以下青年教工(有教学安排的除外);
(五)2018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优秀青年”称号获奖集体代表和个人(有教学安排的除外);
(六)2017级本科、2018级本科及2018级第二专科全体学生代表。
四、相关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按规定着春秋常服(文职着西装),系领带,不戴帽,参会学生于13时40分前按座位表入场完毕;
(二)请全体演职人员、获奖人员代表于4月28日(周日)下午15:00着春秋常服至大礼堂彩排;
(三)请全体获奖人员4月29日(周一)下午13:00着春秋常服入场;
(四)请警保处、教辅中心做好会场服务和技术保障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共青团上海公安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