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学院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18年11月13日 )

2018年,学院围绕市教委、市公安局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及时细化分解任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学院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条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负责对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审议和决策,并切实发挥条线职能部门的作用,抓好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信息上报等工作,总体规划,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不断加强对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确保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学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一)稳步推进学院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科学编制、分类管理、规范执行、安全公开、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细化学院预算、决算公开内容,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切实提高学院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加强学院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设,在源头上把好信息公开关。继续做好学院每月两次公文类信息备案目录报送工作,并不断加大公民警校办学、学院招生以及其他公益性办学活动等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效拓展学院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三)优化学院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丰富学院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完善信息发布栏目,健全信息查询平台,不断提升学院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服务工作效能。

三、推进学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法律法规的理解应用,严格依法合规处理依申请公开,不断增强答复的规范性,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同意公开率。建立健全学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抓好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的保密审查,做到在推进学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同时,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四、强化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培训

加强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通过组织文件学习、日常教育等形式,不断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意识,有效提高相关人员的办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学院作为上海公安教育训练主阵地、主力军作用,不断加强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培训学员和新警学员的宣传教育,为全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