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公安类院校招生报考意向网上登记即将开始 ( 2021年04月20日 )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公安类院校的招生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重要内容提示如下:

    一、2021年在本市招生的公安类院校

    上海公安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招生)

    二、报考意向网上登记

    有意向报考公安类院校的考生须于5月13日(星期四)至5月20日(星期四)(每天9:00-20:00)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报考意向网上登记,并按照要求补充填写个人和家庭有关招生考察信息。

   只有完成报考意向网上登记的考生,方可根据相关部门后续安排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招生考察。

    三、后续招生工作主要环节

(一)按照教育部、公安部下发的年度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对完成报考意向网上登记的考生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公安类院校的报名条件。(2020年公安类院校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公安类院校报考资格条件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布)   

(二)高考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招生考察等。

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招生考察预计将从6月10日起分期分批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和“上海公安学院招生网”

(https://www.shpc.edu.cn/gaxy/zs-zszw/index.html)。

    (三)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招生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公安类院校志愿。

    (四)公安类院校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录取。

    若考生需咨询公安类院校报考的相关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政策咨询:021-28957159;信息填报:021-28957571;技术支持:021-28957401,28957402)或登录“上海公安学院招生网”查阅相关信息。

   

    重要提醒: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意向网上登记、补充填写相关信息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后续的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招生考察。

    2.考生参加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招生考察,且全部合格后才具备正式填报公安类院校志愿的资格。

    3.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具体院校、规模、专业、报名资格以及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招生考察项目和标准等以正式文件通知为准。

 

    附件: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报考资格条件、体检、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

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报考资格条件、体检、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仅供参考,具体以2021年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通知为准!待下发后,将及时在“上海公安学院招生网”公布)

 

一、报考资格条件

在上海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上海秋季高考报名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止)以下,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 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 厘米及以上,女性160 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在17.3 至27.3之间,女性在17.1 至25.7 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 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同时,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等情况、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心脏、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 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 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