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在线教学的通知 ( 2020年02月11日 )

各年级本、专科学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根据教育部、市局党委、市教委和学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保障全体在校生正常教学计划不间断,学院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在线教学活动,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具体如下:

一、在线教学总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 2月24日起至疫情结束返校止。2月24日-28日,学生做好系统注册、选课等在线学习准备。2019级第二专科学生2月24日至3月8日开展公安微课程学习,3月9日开始互联网在线教学;本科3月2日开始互联网在线教学。在线教学课程为慕课的,以对应慕课开课时间为准。

(二)教学平台:公安微课程使用政务微信“e起学”轻应用;学校老师自建网络录播点播或直播课和课程网站学习使用超星“学习通”APP;使用其他平台网络课程的,由课程负责老师提供平台技术支持和选课指南。学生需提前准备好智能手机或电脑(可上网),在自己家中寻找安静的、有网络的环境进行在线学习。

(三)在线教学课程及类型:所有在线教学课程均为本学期原计划开设课程,具体以学院公布课表为准。在线教学类型分为互联网资源替代课、网络录播点播或直播课、课程网站教学三种。

(四)考核要求:所有在线教学课程,疫情结束学生返校后均按原定教学计划相关规定统一组织考试。

二、在线教学安排

(一)公安微课程学习。2月24日-3月8日,2019级第二专科学生完成100门公安微课程学习。相关工作方案将另行下发。

(二)在线学习准备。2月24日-28日,所有学生须登录超星学习通App,开展3月份开课课程的选课、试学等在线学习准备。之后按照学院公布的课表,在开课前1周完成上述学习准备工作。各在线教学类型课程其他要求如下:

1.互联网资源替代课。根据课程负责老师发布的课程代码,在超星学习平台选择相应课程。课程为慕课或非超星平台网络课程的,根据负责老师发布的相关选课通知,在指定学习平台和时间内,做好选课等相关学习准备工作。

2.网络录播点播或直播。学生自查是否已进入各课程相应班级,如出现不在班级或个人信息有误等情况,及时与任课老师联系更改。

3.课程网站教学。应及时登录课程网站,按任课老师要求做好注册、报名等相关准备工作。

(三)开展在线学习。开课后,根据课表和任课老师的要求,按时开展在线学习,认真上好每一节网课,完成各项作业,参与互动答疑,利用网络学习资料,开展自主学习。签到、作业、互动等数据均纳入平时成绩并计入课程最终成绩。

(四)返校教学考试准备。返校后,所有在线教学课程均按原教学计划开展课程考核。未完结课程,教务处将另行发布教学安排。

在线教学运行课表、超星平台操作说明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请所有学生按照此通知即日起开展在线学习准备工作。学生在线学习期间遇到疑问的,可直接反馈至课程负责老师或任课老师,由相关老师负责联系平台给予答疑。确有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老师反馈至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协调解决。

特此通知。

                       上海公安学院教务处  

                   上海公安学院远程教育中心

                    

上海公安学院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