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开馆的通知 ( 2019年08月30日 )
各部门 :
在学院领导的关心和各部门的支持下,图书馆已全面完成搬迁工作。经学院领导批准,现定于2019年9月2日开馆试运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场馆开放
序号 | 场馆名称 | 地点 | 开放时间 | 开放对象 | 开放方式 |
1 | 开放书库 | 一楼110 | 周一至周四8点15分-21点,周五8点15分-16点 | 全体读者 | 阅览/外借 |
2 | 教参阅览室 | 二楼201 | 周一至周五8点15分-16点 | 仅限教师教官 | 阅览 |
3 | 期刊阅览室 | 二楼204 | 周一至周四8点15分-21点,周五8点15分-16点 | 全体读者 | 阅览 |
4 | 数字学习空间 | 二楼207、208 | 周一至周四8点15分-21点,周五8点15分-16点 | 全体读者 | 阅览 |
5 | 古籍保密文献室 | 三楼310、311 | 周一至周五8点15分-16点,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 | 需办理审批手续 | 阅览 |
6 | 外警资料室 | 三楼312、313 | 周一至周五8点15分-16点 | 全体读者 | 阅览 |
7 | 港澳台警务阅览室 | 三楼314 | 周一至周五8点15分-16点 | 全体读者 | 阅览 |
二、读者须知
(一)读者仅限在阅览区域内阅览,严禁进入书刊加工区域等其他区域,读者离开时请将座位复位。
(二)读者应文明阅读、爱护书刊。严禁划线、涂改、裁剪、撕页、折叠等污损书刊行为,严禁擅自带离书刊。若读者污损或擅自带离书刊,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赔偿。若读者发现书刊污损,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三)读者应正确使用和自觉爱护设备。不得随意移动设备,可移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放回原位。若读者损坏或带离设备,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赔偿。若读者发现设备故障,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四)读者使用互联网设备,仅限于与工作相关的范围和内容,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网络安全和网络社交媒体使用等规定。
(五)读者应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保持环境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保持环境整洁,严禁吸烟、吐痰、乱扔纸屑等不卫生行为。
(六)读者可携带饮用水,但不得携带其他食物,离开时自行带离垃圾。
(七)读者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八)凡违反规定的,图书馆有权取消其进入图书馆资格。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19年8月30日